贊同本協會宗旨,年滿二十歲,從事憂鬱症防治及教育宣導相關服務之醫事專業、心理輔導、衛生教育、及社會工作背景之人員。
凡對本協會之發展有特別貢獻或於憂鬱症防治領域有顯著成就者,由理事會提名經會員大會通過者。
贊同本協會宗旨之團體。
贊同本協會宗旨之團體及個人,對本協會之運作有實質之貢獻者。